114年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案加速審查盡快撥款

發布日期:2025-08-08


一、依據農業部114年8月7日農授金字第1147424695號函辦理。

二、受災農漁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案關公所申請核發【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】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,檢具【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】及【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】,向農漁會信用部提出申請。

三、本次辦理地區及品項如附表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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