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一年利息免予計收

發布日期:2026-09-01


為減輕受災農漁民財務負擔及協助其復建、復耕、復養,自115年8月26日起至116年8月25日止,一年內利息免予計收。

(依據農業部115年8月26日農金字第1157466659A號函辦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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